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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要点

  • 回函依据特定事实,对所述铸币安排不建议执法,并非全面法律认定。

回函保留适用条件

SEC 公司金融部在 11 月 3 日回函表示,依据来函陈述,Canton Coin 属于数字商品。Canton Network 于台北时间 11 月 4 日凌晨 4:58 分享了这份回函。[1][2]

该部门的判断有两项依据:Canton Coin 的价值来自网络的程序化运行与供需,而非他人必要管理努力带来的获利预期;Canton 网络也没有相关解释文件所定义的“中央主体”。[1]

对于来函所述的方式与情形,超级验证者、验证者及应用提供者以程序化方式铸造 Canton Coin,未依《证券法》第 5 条或《证券交易法》第 12(g) 条注册时,该部门不会建议 SEC 采取执法行动。但事实或条件若有不同,结论也可能改变;这份不采取行动回复只表达执法立场,不是法律结论。[1]

资料来源与延伸阅读

(3)

核对数据时,请一并确认来源日期、统计期间与适用条件;部分链接会持续更新。

  1. SEC Division of Corporation Finance — Canton Coin response (在新标签页打开)
  2. Canton Network — announcement of SEC response (在新标签页打开)
  3. Odaily newsflash 530397 — discovery source (在新标签页打开)

本文为信息与教育用途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加密资产可能大幅波动,请独立核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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